释义 |
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包括: 1、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2、预防特种设备事故; 3、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4、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特种设备定义: 1、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 (1)涉及生命安全; (2)危险性较大(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 2、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 (1)造成群体伤害; (2)造成他人伤害; (3)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