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期间是一年,权利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对于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等行为,权利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