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绍兴档案的接收办理材料 1、个人存档:本人有效证件;临近退休前6个月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2、单位集体存档:存档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保存职工人事档案介绍信(单位介绍信); 3、应届毕业生存档: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方就业协议书、单位存档人员需持介绍信。 二、绍兴档案接收的法律依据(节选)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三、绍兴办理档案的接收流程 1、改签到绍兴市人才中心,到档案报到之类名称的窗口,跟工作人员说,想把档案放在这里,工作人员会告诉个人,携带身份证去人才中心填表、按要求申请调档函。填写人员登记表(注意一定要确定档案所在单位全称),人才中心会弄好调档函。 2、拿着协议,到给个人开报到证得地方办理改派手续,可委托人或者自己亲自拿调函回档案所在单位将档案商调到绍兴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可以自带或者快递或者机要方式到人才交流中心。 3、拿着新报到证到绍兴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待档案到人才交流中心后,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相片一张去人才交流中心并签订《人事代理手册》即办理完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