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
释义 | 诉讼费有两类:一类是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征收当事人应当缴纳的费用。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就是在诉讼中应由当事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诉讼收费管办法这个第5条规定,离婚案件的受理费每件应当缴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这个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外收费。那么超过1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照1%来进行缴纳。那么当事人可以根据这个具体的情况,依据上述的规定缴纳离婚案件的起诉费。案件受理费包括两种:第一、是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利或者其他非财产关系,或者其他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提起的诉讼案件缴纳的费用,离婚案件就是属于非财产案件。第二、是财产案件的一个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财产而引起的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缴纳的费用。 离婚诉讼诉讼费是多少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案件诉讼费是多少起? 1、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依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2、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离婚案件的受理费用由法院决定,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既可以决定由男方承担,也可以决定由女方承担或者决定由双方当事人分担。 离婚诉讼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离婚诉讼费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院收50元的诉讼费用。但是,如果涉案处理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 诉讼离婚法院离婚诉讼费是多少 1、离婚诉讼法院离婚诉讼费是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该内容由 谷祥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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