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劳动合同是怎样的 |
释义 |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开始计算。双方成立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劳动合同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不合理 在我国《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未签订的有关规定是存在的,具体如下: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有什么限制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的限制如下: 1、法律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注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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