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范围 |
释义 | 法律分析: 检察院控申科的职责范围是: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这便是有关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职责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 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反映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5.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 6.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7.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8.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细则》 第十四条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承办和查处下列控告、申诉案件: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案件;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案件;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决定的申诉案件; (四)刑满释放人员不服从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虽经法院复查仍有错误可能的申诉案件; (五)上级机关和检察长交办的控告、申诉案件; (六)认为需要自己办理的控告、申诉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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