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的; 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6、对国家或者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二十九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