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购房定金合同何时成立?什么时候? |
释义 | 购房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合同何时成立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的担保,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20%的定金无效。 定金合同何时成立 定金合同给付定金时成立。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是一种金钱担保方式。定金是通过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担保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或者解除的。其担保性体现在法律对定金罚则的规定上,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中购房定金合同怎样解除 有约定解除或者是法定的解除条件时可以解除。有法定解除情形时,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单方行使解除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定金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定金合同在给付定金时成立。根据法律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并且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成立且生效。 购房定金何时能退还 购房定金在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完债务时能退还。如果债务人拒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的,定金不退还;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拒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其义务的,则定金需要双倍退还。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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