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管人的义务有: 1、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 2、个人保管义务; 3、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4、返还标的物和孳息的义务。 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 1、第三人主张保管物权利的,保管人除依法保全或者执行保管物外,还应当履行将保管物返还寄存人的义务; 2、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扣押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保管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