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婚假为10天,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如下: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在法定婚龄的基础上,适当推迟实际结婚年龄。法定婚龄是民法典规定的最低的结婚年龄的界限,并不是必须结婚的年龄界限。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迟于法定婚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三年及以上结婚者,女23周岁,男25周岁,即为晚婚。现行规定是根据中国的婚姻习惯和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的要求确定的。 法律依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