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保证金何时可退? |
释义 | 法院保证金在取保候审结束时退还,退还依据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保证金数额根据诉讼活动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性质等综合考虑确定;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况下,保证金可被没收,需经审核并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法律分析 一、法院保证金什么时候退?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院作出判决后,取保候审即结束。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解除取保候审时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必须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金额如何确定?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收取500以上的保证金。 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3、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没收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或者全部。决定没收保证金的,经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保证金在取保候审结束时退还。法院作出判决后,取保候审即告终。保证金的金额由决定机关根据多种因素综合考虑确定。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况下,保证金可能被没收。公安机关应在严格审核后决定没收保证金,并向犯罪嫌疑人宣读《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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