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遵守离婚协议 |
释义 |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对方请求履行离婚协议的讼时效为三年,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起算。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一、离婚协议上如何处理财产的纠纷呢? 协议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对夫妻财产分割在离婚领取离婚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对于以下情况,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财产。 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的; 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二、女方提出离婚,私自带走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属于违法的,可以直接去当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规定如下:1、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2、在一方不履行生效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3、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离婚后半年没有给抚养费了怎么办 离婚后半年没有给抚养费了,协商索要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对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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