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刑事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1、刑事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未完全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该程序有异议的;以及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二、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是: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 (3)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 (4)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的。 2、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