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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满释放是否允许离开住所?
释义
    缓刑期间可以离开居住的地方,但需经考察机关批准。如果缓刑期间再犯罪或发现有其他未判决的罪行,缓刑将被撤销,原判刑罚将执行。根据《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满且表现良好的犯罪分子,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违反缓刑管理规定或法院判决禁止令,情节严重者将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分析
    一、缓刑期间可以离开居住的地方吗
    1、缓刑期间可以离开居住的市、县,但需要经考察机关批准。
    2、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二、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有什么处罚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2、我国《刑法》根据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规定了三种法律后果: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结语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缓刑期间可以离开居住的市、县,但需要经考察机关批准。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违反缓刑管理规定,将会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的刑罚。然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且没有违反规定,原判的刑罚将不再执行。因此,在缓刑期间,犯罪分子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服从监督,以保证缓刑的顺利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五节 释放和安置 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四章 狱政管理 第六节 奖惩 第五十八条 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
    (一)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
    (二)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
    (三)欺压其他罪犯的;
    (四)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六)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
    (七)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
    (八)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依照前款规定对罪犯实行禁闭的期限为七天至十五天。
    罪犯在服刑期间有第一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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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0:5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