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有自己的子公司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子公司有股东。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可以是同一股东。很多母公司都下设多家子公司,一般情况下,子公司的股东就是母公司,当然,两者也可以由同一股东控制。子公司和分公司不同,子公司有独立法人地位,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发生经济往来。 一、子公司与分公司什么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2、称谓不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3、独立性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独立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进行直接的命令指挥。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资金的调动完全受制于本公司。4、财产关系不同。在财产关系结构上,子公司虽然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分公司的财产则全属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注册子公司有什么条件 设立子公司的,应当由母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的股东会决议。然后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持母公司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等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三、母公司子公司和总公司分公司的区别 (一)、母公司子公司和总公司分公司的区别如下: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关系不同 母子公司之间是投资人与被投资人的关系,母公司是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隶属于总公司。 4、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5、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6、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7、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二)、公司设立的流程如下: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开具银行询证函; 3、开立临时验资存款账户;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工商注册登记,申领营业执照; 6、到公安局特行科指定的刻章社,刻公章、财务章; 7、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 8、税务登记; 9、开立银行基本户; 10、纳税申报。 (三)、公司设立无效的情况如下: 1、设立主体存在瑕疵。发起人或者股东主体资格欠缺或意思表示有缺陷; 2、设立行为本身有瑕疵。设立公司时违反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的要求,或者违反其他强制性规定; 3、其他原因。例如公司创立大会已决议不设立公司。 总而言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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