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不到一个月,现在还是试用期,提出离职需要提前三天与公司交接 |
释义 |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给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用满足任何条件,这些劳动合同法上都有相关规定的,只要三天期限一到你就可以离开,如果他们迟迟不给你办理辞职手续可以到劳动仲裁大队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不到一个月,现在还是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三天和公司交接 一般提前三天申请的,试用期员工就可以离职了。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工资应当一次性结清。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我在试用期,但是公司规定试用期也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那么按照法律可以吗?(提前三天说要离职)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出离职 提前3天是包含当天的,一般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我在一家酒店工作了一个月,现在不干了,酒店经理说现在离职拿不到工资 辞工老板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由该部门责令一定期限内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并可以责令支付一定的赔偿金,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我在私人老板工作,试用期一个月,现在做了两个多月,现在提出辞职,老板不同意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老板不同意的,属于非法限制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提起劳动仲裁维权。试用期内提前3日书面通知并做好交接,试用期后提前30日通知并交接就可以。只要不存在因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的情形,都应该批准辞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在一个私人老板工作,试用期一个月,现在做了两个多月,现在提出辞职,老板不同意 法律分析:辞职老板不可以不同意。当事人只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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