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撰写第二次起诉离婚诉状的指南 |
释义 | 第二次离婚诉讼书与第一次相同,但事实和理由不同。诉讼理由主要针对第一次离婚后的情况,与第一次书写不同。除个人信息外,诉状需写明目的,如离婚、子抚养、抚养费、探望权、财产分割、经济帮助等,以及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第二次离婚诉讼书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格式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就是两者的事实和理由不一样。这里的诉讼理由主要针对的是第一次离婚诉讼书之后的一些事实和现象,因此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书写有着本质的区别。除了原告和被告的个人信息,诉状还需要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 拓展延伸 法律专家分享的离婚诉讼实战经验 法律专家分享的离婚诉讼实战经验是一本汇集了多位资深律师的宝贵经验和实用技巧的指南。本书包含了从撰写诉状到法庭辩论的全过程,详细介绍了离婚诉讼的各个环节和注意事项。通过案例分析和专家解读,读者可以了解到如何准备材料、选择合适的法律策略、应对对方的反驳等关键内容。此外,书中还提供了实用的模板和示范文本,帮助读者更好地撰写自己的诉状。无论您是律师、法律从业者还是普通人士,本书都能为您提供宝贵的指导,使您在离婚诉讼中更加游刃有余。 结语 《离婚诉讼实战经验》是一本汇集了多位资深律师的宝贵经验和实用技巧的指南。全面介绍了离婚诉讼的各个环节和注意事项,包括撰写诉状、法庭辩论等关键内容。通过案例分析和专家解读,读者可了解准备材料、选择法律策略等。书中还提供实用模板和示范文本,帮助读者撰写诉状。无论您的身份,本书都能为您提供宝贵指导,使您在离婚诉讼中游刃有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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