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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试用期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合理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不合理的, 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 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2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 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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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0:2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