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可以往前补3个月,但视情况而定。有部分地区有差异: 1、社保局会要求看劳动合同,合同日期不能晚于你参保的最早日期; 2、社保局会要求提供公司的发薪记录或银行流水,证明真实用工的存在; 3、如果月份超过三个月,部分地区可能也会同意补缴,但需单位写情况说明,盖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