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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外遇女方的孩子归属问题
释义
    离婚后,女方外遇与孩子归谁无直接关系,应根据双方具体情况,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确认抚养权。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由法院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分析
    女方外遇离婚与孩子归谁没有直接关系,仍应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确认。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条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拓展延伸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的确定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出决定。首先,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包括他们的身心健康、教育和生活环境等。其次,会考虑父母的抚养能力和资源情况,包括经济状况、稳定性和对孩子的关爱程度等。另外,法院也会考虑孩子与父母的亲密关系和亲子关系的稳定性。最后,如果孩子有足够的心智能力,法院也会考虑他们的意愿。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法院会做出最符合孩子最佳利益的抚养权决定。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案件都是独立的,因此结果会因情况而异。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条,离婚后,女方外遇与孩子归谁无直接关系,应根据双方具体情况以及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确定。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因此,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父母的抚养能力和资源情况、亲子关系的稳定性等因素,做出最符合孩子最佳利益的抚养权决定。请注意,每个案件都是独立的,结果会因情况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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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3: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