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院立案后,会在立案之日起五天内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将传票、诉讼文书送达被告,通知被告诉讼事宜,被告可以在收到后的十五天内提出答辩状;但如果出现如果通知不到的情况,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以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送发出公告之日起算,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