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前购房且付清全款属婚前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婚后个人婚前财产购房也属婚前财产,同样无需分割。夫妻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分割。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夫妻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应受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并且已经付清全部房款,应被认定为该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该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夫妻在离婚时应自行协商处理共同财产; 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对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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