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中,未经约定和过户,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8年房屋、其他生产资料和4年贵重生活资料可视为共同财产。但一方财产不会因婚姻而转化为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根据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没有协定或过户,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一方在婚前已拥有的财产在婚后被双方共同使用、经营或管理,8年后的房屋和其他高价值的生产资料,4年后的贵重生活资料,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然而,婚后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持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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