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六个月;(二)记过,十二个月;(三)记大过,十八个月;(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第八条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公职人员二人以上共同违法,根据各自在违法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分别给予政务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