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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政务处分法规定记过的期间为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六个月;(二)记过,十二个月;(三)记大过,十八个月;(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第八条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公职人员二人以上共同违法,根据各自在违法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分别给予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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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