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一)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二)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三)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四)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五)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一)房屋权证书;(二)买卖合同(原件);(三)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房屋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一)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三)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五)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六)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去交易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过户手续的办理要遵照严格的程序,将能避免过户后的一些麻烦,对过户双方都是比较好的事情。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