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的标准从应纳税收入中定额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实际扣除时,可在父母任何一方100%扣,也可双方各50%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