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条件 |
释义 | 残疾人单独立户必须全部符合以上条件才被允许单独立户,如果残疾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没办法为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条件有以下三种:1、如果家中子女有独立的经济或生活能力,并且经常独自生活居住的;2、家中子女不是独生子女,子女已经成家立业,并且常年独立居住生活的;3、夫妻双方已经办完离婚手续,其中一方需要重新分户申请宅基地的。从此看出如果是重症残疾人的,是不能单独立户的,因为一个人不能应对日常生活,需要和户主一起生活。 离婚后单独立户需要什么证件 1、离婚分户申请书; 2、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 4、户口簿; 5、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办理残疾证的条件 根据残疾评定标准即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规定,凡要求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申办资格和必要条件之一者: 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十条 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