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有权要求律师停止录音、录像或拍照其行为,但需符合特定条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对于证人的证言,可以作录音、录像或者采用技术手段进行记录;被告或者其辩护人要求,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其进行交叉询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在庭审中录音、录像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进行记录的庭审程序有异议的,应当在庭审中提出,由法庭决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规定: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应当保守与代理案件有关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保密事项,不得披露;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因此,被告可以要求律师停止录音、录像或拍照其行为,但需在庭审中提出,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时,律师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代理案件中的隐私信息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