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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质量条款会产生哪些法律风险?
释义
    法律分析:订立质量条款的风险是:
    1、没有约定质量条款的风险;
    2、质量的计算方式和计量单位约定不明确;
    3、质量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时间约定不明确;
    4、质量的可允许的误差,约定不明确。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何时退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返还这个问题,需要区分合同有效和无效的情形。
    第一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且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作出约定,应在约定质量保证金期限届满后返还。
    第二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未作约定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
    第三种情形: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返还条款为无效条款,应按双方没有约定处理,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
    如果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开始计算工程质量保证期限。
    二、合同期限确定不明怎么处理
    没有约定合同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回迁房不合格中的哪些情况 可以不收房
    下列情况可以不收房: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3、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4、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5、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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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