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以下单位或部门颁发: 1、建设部门或乡镇政府; 2、土地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交项目规划书及相关资料到乡镇政府; 2、乡镇政府进行初审,并将相关资料报送县级以上的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3、审批部门对项目进行评估,决定是否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综合上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是依法审批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合法建设住房、农村道路、小型水库等项目的必要手续。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建设部门或乡镇政府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颁发。申请人需要提交项目规划书及相关资料,并经过初审和审批部门评估后,方可获得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并可进行1次延期申请,每次不超过2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