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不想离婚的,一般不可以拖三年。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当事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几乎不会判决离婚。这时,要等半年以后第二次起诉,再走一次前面的程序。综合来说,走完两次程序一般会经历1-2年的时间。况且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不会因为一方拖延,就影响法院的判决。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法院是否会判离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法院会判离,具体如下: 1、需要向法院提供感情破裂的法律证据,比如家暴或者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让法院在第一次起诉时依法判决双方离婚; 2、如果感情破裂的证据不充分,一般不会第一次判决离婚,如果半年后再起诉,判决离婚的概率会比较大,因为连续起诉本身就说明双方冷静半年后还是无法缓和,可以证明感情真的无法维持。所以,如果单方面提出离婚,协商不了,可以通过连续起诉判决离婚。 二、上诉离婚四次不判离怎么办?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4次了,在我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成功与否,不在于起诉的次数,而是要看起诉理由是不是合理,证据是不是充分,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主要是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在办理的案件中,如果第一次起诉经法院认定感情确实已破裂,那么法院一般都会判决准予离婚。4次起诉法院都不判决离婚,由此可见当事人的起诉理由并不合理,证据并不充分。那么此时如果当事人想要尽快离婚的,就需要找离婚的合理理由和收集充分的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 三、民法典起诉离婚没有证据有什么后果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起诉方没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破裂的,法院不会在第一次受理时判离婚。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主要是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起诉方没办法提供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已经没有感情,那么法院是很难根据法条判决离婚的。没有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