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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工单位一直没有给签订用工合同怎么补偿
释义
    

法律主观:
    


    用工单位没有 签订劳动合同 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开始向劳动者支付 双倍工资 。而且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法律客观:
    


    《 劳动合同法 》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 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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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23: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