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店铺强买强卖的,受害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强买强卖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