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借条上只要有签字,即使没有按手印,也能够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双方签订书面借贷合同,则借贷合同从借贷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时成立;若双方不是同时签字盖章的,那么借贷合同从在后一方签字盖章时才成立,所以自然人有没有签字才是影响合同成立的关键,在已经签字的情况下,手印并非必要。但是在当事人不会或不能书写时,可用按手印的方式,那么这个时候按手印和签字有一样的效力。但在生活中,律师建议当事人同时进行签字和按手印。因为,签名是个人自然的书写流露,是个人真实意思的体现,可也有行为人事后不认可他人代签的情况,而按手印在确定身份的作用某种程度上可一举定纷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