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继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房产过户有买卖、继承、赠与三种方式,三种方式中,比较特别的就是房屋继承过户,继承过户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过户费用最少。继承者想要得房,首先就要知道房屋继承过户的流程及相关证件的办理方法。下文将对房屋继承过户的流程、继承公证办理方法以及继承过户相关费用收取情况进行详细解析。另外,继承者们也要晓得哪些房屋能够继承,哪些房屋不能继承,宅基地产权继承的相关规定等等。房屋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评估:继承人委托评估公司对所房屋进行评估。 二、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三、房屋测绘: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四、继承登记: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继承登记手续办理流程: ①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 ②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 ③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④资料审核后,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有些房屋不能继承 1、能继承的房产包括: ①被继承人单独拥有的房产; ②被继承人和他人共有的房产,但需要进行协商继承份额; ③被继承人和他人有约定份额的共有房产,继承人继承同等份额; ④被继承人只有使用权的房产,只能继承房屋的使用权。 2、不能集成的房产:保障新住房不能继承。 3、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问题: ①继承人和被继承人户口属于同一个村(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内),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 ②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不属于同一个村,继承人只能继承被继承人的现有房屋,不能继承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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