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集体户口生孩子应该怎么落户 |
释义 | 首先,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不接待个人办理集体户口新生儿入户,只接受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申请办理,一般由所在单位的户籍专员对接办理。,其次,向所在单位公文请示新生儿入集体户口。,再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单位户籍专员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新生儿入户。所需材料如下(各地可能会有差别,以本人办理的东城区为例):,(1)单位同意入集体户口的证明,(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单位集体户口首页原件,(5)已入集体户口的家长户口页原件、复印件,(6)另一方家长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7)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8)单位开具的无房证明(如在京有房,需要落到房屋所在地户籍),(9)市卫计委网站打印的生育服务单,最后,等派出所通知,周期大概一个半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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