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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并存时按什么顺序受偿
释义
    1、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
    2、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3、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必须有个前提,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
    4、按照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原则: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所以,根据以上分析,一个担保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
    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一、债权转让后担保人还有没有担保责任呢
    债权转让后担保人有担保责任。
    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或者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约定以清偿担保债务为担保的情形,债权人以该担保物权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的其他物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担保物具有从属性,主债权转移的,担保物权一并转移。
    因此,债权转让后担保人还有担保责任。
    二、车辆已被抵押贷款法院还能执行吗
    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对于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处置担保权人享有担保物权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担保权人可以也应当向法院说明担保权人对被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财产,已经以什么样的担保方式设定了担保,享有抵押权或质押权、留置权,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供法院审查,向法院提出依法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的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五十六条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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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3:4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