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损伤工具如何赔偿 |
释义 |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受损的工具是能索要赔偿的,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也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但是财产损失需要由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其价值,或者由司法鉴定机构对其价值进行鉴定。 一、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由谁出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出。 有规定或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当事人自行委托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申请人先行承担费用,各方的责任比例进行支付。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扣车后发生的车辆保管费用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不需要车主承担此部分费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 二、被判死刑没有能力支付赔偿受害人的钱由谁支付 犯人被判死刑却没有能力支付赔偿时,赔偿不执行。 由于这部分赔偿是由犯罪的人支付,只能以其个人的财产来支付,若犯人判处死刑,其个人没有能力及财产支付赔偿,则不能获得赔偿。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因权利人受到侵害而享有的要求加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 如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基于侵权之债产生的一种债权请求权,其请求内容是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对权利人予以救济。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三、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用,一般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和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但是确定的期限不可以超过三十天。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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