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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
释义
    法律分析: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
    (一)办理市、市辖区的人民委员会有关居民工作的交办事项;
    (二)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三)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法律依据:《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的居民工作,密切政府和居民的联系,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可以按照工作需要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第二条 十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应当设立街道办事处;十万人口以下五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如果工作确实需要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五万人口以下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一般地不设立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的设立,须经上一级人民委员会批准。
    第三条 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区域,一般地应当同公安派出所的管辖区域相同。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的任务如下:
    (一)办理市、市辖区的人民委员会有关居民工作的交办事项;
    (二)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三)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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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5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