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伤待遇和经济补偿金有以下区别:工伤待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经济补偿金适用《劳动合同法》;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济补偿由用人单位支付;支付工伤待遇是因为员工存在工伤的情形,支付经济补偿是因为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其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