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工资损失和工伤津贴有何区别?能同时享受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工资损失是指因工作受伤或患病,导致职工收入减少或中断的损失。而工伤津贴是指雇主向工伤职工支付的一种经济保障,用于弥补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所遭受的收入损失。两者虽然都与职工的收入有关,但概念不同,赔偿标准也不同。 职工可以同时享受这两种福利,但是工伤津贴和工伤工资损失的总额不能超过其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总额。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需要停工治疗的工伤职工,自停工之日起,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以外,还应当领取工资或者工伤津贴。工伤津贴的发放标准是:在工作岗位上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被鉴定为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中的一至四级伤残,发放工伤津贴。工伤职工的工资总额不低于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应当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劳动者因违反规定不能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停止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因工作原因暂时停工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造成他人损害的,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工伤工资损失和工伤津贴是不同的概念,可以同时享受。赔偿标准以法律、法规和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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