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用人 单位不交社保 的,劳动者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补缴社保,还可以以此为由要求 解除劳动合同 。 2、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 社会保险费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