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男方威胁女方怎么办 |
释义 | 关于离婚后女方受到前夫的威胁后如何处理的问题:如果男方只是受口头威胁,在没有相关录音的前提下,法律可能无法对你进行有效保护、也就是无法追究对方相关责任。因此,在离婚后被前夫威胁的时候,可以设法通过录音的方式固定好证据。在录音的过程中,录音过程作为受威胁一方,尽量注意隐蔽性,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后最好及时报警处理。此外,如果行为过激,比如找上门打闹、纠缠、路上堵截女方或者女方家人,可以选择向派出所报警,情节严重的,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行政拘留之类,或者触犯刑事犯罪,具体要看男方的行为后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一、一般来说对方出轨如何取证 如果婚姻一方出轨,另一方想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的话,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者邮件、对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者邮件 2.物证: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等等; 3.视听资料: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合亲密的录像、对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 4.证人证言包括:对方与第三者居住场所内的其他人的证言,如小区的保安、邻居、物业等等。 另外,需要重点提醒大家的是,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一定要注意合法搜集证据,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比如,为了调取出轨证据,而侵入第三方的住宅,是侵权行为,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如果取证目的已达到,为了泄愤又另行对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进行侮辱,则构成了侵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二、如何证明诱骗签的合同 只要有能够证明存在诱骗行为的证据都可以证明。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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