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对拆迁安置房的纠纷怎么解决 |
释义 | 夫妻离婚拆迁安置房纠纷的解决方式及法庭调查程序。离婚时,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如协议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拆迁安置房的分割方式包括竞价取得、评估补偿、拍卖变卖等。拆迁安置房纠纷的管辖法院为房产所在地法院。法庭调查程序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据等。在法律范围内处理拆迁安置房纠纷时,分割方式多样,可通过竞价、产权获得等方式解决。 法律分析 一、夫妻离婚对拆迁安置房的纠纷怎么解决? 对拆迁安置房的纠纷可以自行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以考虑竞价取得。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夫妻离婚拆迁安置房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拆迁安置房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房产所在地的法院,房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在我国,适用专属管辖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种: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夫妻离婚拆迁安置房纠纷的法庭调查程序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对拆迁安置房纠纷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事实上,房产的分割没有绝对标准的模式,一套拆迁安置房不可能办理两本房产证,起诉之后法院的判决方法也是多样的,比如双方都同意的可以竞价取得房产,或者其中一方获得安置房的产权,对另一方进行等价补偿。 结语 夫妻离婚拆迁安置房纠纷的解决方式多样。按照《民法典》规定,可以通过自行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房屋分割方式,可以考虑竞价取得、评估补偿或拍卖变卖等。拆迁安置房纠纷的管辖法院应为房产所在地的法院。法庭调查程序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据等。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需遵循法律规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例如竞价取得房产或进行等价补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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