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夫妻双方都属于被拆迁安置人口,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则应按照房屋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双方的经济条件进行分割。如果夫妻中只有一方是被拆迁安置人口,则只要此房子是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获得的,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分割时应考虑房子来源。 法律客观: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