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现状调查:共同抚养在现实中的情况 |
释义 | 离婚后的抚养权分为共同抚养和单方抚养两种情况。共同抚养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法院会准许。父母离婚后,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影响抚养权的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龄、双方负担能力、经济条件、抚养能力等。中止探望权的法定事由包括探望人无行为能力、患有严重疾病、侵权或犯罪行为、与子女关系恶化等。父母离婚时需要协商确定抚养权,如双方同意,可轮流直接抚养孩子。 法律分析 一、抚养权有没有共同抚养的? 1、存在共同抚养的情形。 夫妻在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共同拥有的,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是准许的。 2、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影响抚养权的因素有哪些? 1、影响抚养权的因素包括虑孩子的年龄、双方的负担能力、经济条件、抚养能力。 身体健康情况以及孩子的真实意愿等因素,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2、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法律并未明确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事由。 不少男女双方,会在孩子还没有成年之前就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由于父母对孩子负有抚养的义务,且此义务并不会随着离婚而消失,故此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需要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归属。若是双方都原意,那么也可以由男女双方轮流直接抚养孩子。 结语 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共同拥有,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离婚并不会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影响抚养权的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龄、双方的负担能力、经济条件、抚养能力等。中止探望权的法定事由包括探望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侵权或犯罪行为、与子女感情恶化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父母之间关系恶化或未支付抚养费等并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离婚时应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如果双方同意,可以轮流直接抚养孩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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