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检收到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后怎么处理 |
释义 | 1、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到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后,应当对请求书及所附材料进行审查,按以下情形处理: (1)对于请求书形式和内容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将请求书及所附材料转交有关主管机关或者省级人民检察院处理; (2)对于请求书形式和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可以要求请求方补充材料或者重新提出请求。 (3)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明显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直接拒绝提供协助。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七十六条 一、专利申请复审有关费用 1、专利的复审的程序有专利申请被驳回,提出专利申请复审请求,形式审查,专利复审前置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组审查,复审决定。 2、请求人应当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缴纳复审费。 3、当提出复审时间超过3个月的法定期限,复审请求时限可以再延长2个月,即五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但同时需办理恢复手续的。请求人在提交复审请求书和相关针对驳回决定的修改文件的同时,一并提交《复审程序恢复权利请求书》,需缴纳费用有复审费、复审恢复费。 4、专利复审程序的延期费用,复审请求进入复审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会通过发送复审通知书或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来指定答复期限。在指定的答复期限届满之前,请求人可以提出延长期限的请求。延长期限不足1个月的,以1个月计算,最多不能超过2个月。对于同一通知,指定的期限一般只允许延长1次,最多可延长2次。 二、抢注专利异议要向哪里提出 从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这段时间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就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因此抢注专利异议要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启动条件如下: 1、专利申请已被授予专利权。《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2、请求人依法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应符合下述要求: (1)无效宣告请求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请求人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两份。 (2)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用,请求人应当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 (3)陈述无效宣告的理由和依据,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应当在请求书中说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以及所依据的事实,附具必要的证据,所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必须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4条第2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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