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二次手术与工伤认定
释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第一次工伤期间受伤并被鉴定为伤残等级后,如果旧伤复发,仍可以再次进行工伤鉴定。根据条例第三十八条,如果确认需要治疗,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包括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待遇。根据第四十五条,如果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并应享受伤残津贴,将根据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待遇。
    法律分析
    可以再次申请
    一、如果劳动者在第一次工伤期间受伤,被鉴定为伤残等级,旧伤复发以后,还可以再次进行工伤鉴定;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四十五条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拓展延伸
    二次手术后是否影响工伤认定结果?
    二次手术后是否影响工伤认定结果取决于具体情况。工伤认定是根据工伤发生的原因和程度来确定的,而二次手术可能会对工伤的原因和程度产生影响。如果二次手术是为了治疗与工伤相关的问题,那么可能会对工伤认定结果产生积极影响。但如果二次手术是为了其他非工伤相关的健康问题,那么对工伤认定结果的影响可能较小。最终的判断需要根据医疗证明、相关法律规定和专业意见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保障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二次手术后是否影响工伤认定结果取决于具体情况。工伤认定是根据工伤发生的原因和程度来确定的,而二次手术可能会对工伤的原因和程度产生影响。如果二次手术是为了治疗与工伤相关的问题,那么可能会对工伤认定结果产生积极影响。但如果二次手术是为了其他非工伤相关的健康问题,那么对工伤认定结果的影响可能较小。最终的判断需要根据医疗证明、相关法律规定和专业意见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保障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3: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