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工程索赔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各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顶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施工单位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建设单位的反索赔的时限与上述规定相同。 一、国际工程索赔时要准备的证据 证据,证据索赔文件的一部分,关系到索赔的成败,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不成立的。 1、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包括:真实性:全面性;法律证明效力;及时性。 2、证据的种类。证据的种类包括: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 (2)来往文件、签证及更改通知等; (3)各种会谈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表; (5)施工现场工程文件; (6)工程照片; (7)气象报告; (8)工地交接班记录; (9)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订货运输使用记录等; (10)市场行情记录; (11)各种会计核算资料; (12)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二、国际工程的参与人 1、发包人 发包人是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者、资金筹集者、项目实施组织者(常常也是项目的产权所有者)。 2、承包人 承包人通常指承担工程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的公司或其联合体。 3、建筑师/工程师 建筑师/工程师均指不同领域和阶段负责咨询或设计的专业公司和专业人员。他们的服务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调查、规划与可行性研究、工程各阶段的设计、工程监理、参与竣工验收、试车和培训、项目后评价以及各类专题咨询。 4、分包商 分包商是指那些直接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分担一部分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中的任务的公司。 5、供应商 供应商是指为工程实施提供工程设备、材料和建筑机械的公司和个人。 6、工料测量师 工料测量师是英国、英联邦国家以及香港地区对工程经济管理人员的称谓。在美国叫造价工程师或成本咨询工程师,在日本称谓建筑测量师。 主要任务是为委托人(一般是发包人,也可以是承包人)进行工程造价管理,协助委托人将工程成本控制在预定目标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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